社團法人台灣基地協會,作為多元性別倡議工作重要的據點,已於中部地區扎根已滿十載。十年期間,基地也展開暑期實習計畫,邀請符合實習資格的在校學生申請機構實習。期盼藉由實習計畫,充實學生對於性/別議題的專業知識與理論,以及參與協會各項業務來增強實踐能力。
社團法人台灣基地協會實習要點
一、實習資格
- 大專社會工作、心理、輔導或社福等相關科系,或該相關科系研究所之學生。
- 在校已修畢社工、心理學、社會學及教育學等相關課程。
- 學習動機強,對多元性別相關議題關心且有興趣者。
二、實習名額
由各校推薦學生接受面談,同一時段本會接受各校學生總數以不超過二名為限。
三、實習計畫聯絡
- 聯絡人:范順淵 秘書長
- 聯絡電話:(04)2233-3252
- 聯絡信箱:oliver@gdi.org.tw
四、實習申請程序
收到申請者資料後,安排面試,結束後通知錄取及未錄取者。
五、實習申請截止時間
每年 3月1日 至 3月15日 止
上學期:每年 3月1日 至 3月15日 止
下學期:每年 11月1日 至 11月15日 止
六、實習申請資料
各乙份。以下格式依各校規定撰寫
- 履歷表
- 自傳(請寫出選擇本機構實習動機)
- 實習計畫書
- 成績單或已修習課程單(成績僅供參考,並非遴選標準)
七、實習時間
- 暑期實習:每年 7月1日 起至 8月31日 止,每週實習五天,每天八小時,總共 320 小時。(若週間晚上或週末支援活動,可算實習時數。)
- 期中實習:每週至少實習 1 – 3 個半天( 4 – 12 個小時),總共 320 小時。
- 計算學分的實習,其總時數不少於本會規定之 320 小時,亦不少於各學校規定之時數。
- 協助學生瞭解並參與協會各項業務,同時期能加強本身的專業能力。
- 培養對性/別議題正確的態度,充實性/別相關的專業知識與理論。
- 推廣及宣傳正確的性/別觀念及基本知識。
一、職前訓練
由督導依據工作內容安排工作人員向實習生實施職前訓練,及負責之後的部份督導工作。
二、認識機構
包括協會之歷史沿革、宗旨、組織與功能、服務項目及未來工作發展等。
三、機構服務之觀察、見習與參與
- 愛滋諮詢:電話接聽、信件回覆等。
- 社區中心:團體、活動的準備與參與、中心值班、訪客陪伴等。
- 其它相關會務之協助等。
- 相關單位或資源的介紹與運用:包括其它相關政府單位或民間組織之參訪。
- 研讀專業參考書籍、宣導資料並討論。
- 方案設計及協助執行相關方案。
- 參與並執行教育宣導。
- 參與讀書報告討論會、社工培訓、團體督導及工作會議。
- 社工行政實習。
- 應遵守協會之作息時間規定,上班時間依協會規定辦理,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。
- 請事假應先徵得督導同意,請假之曠缺時間由督導人員裁定是否需另覓時間補足。
- 實習期間交通費、餐費自理。
- 辦公室之書籍及資料,應依照借書規則出借,個案資料不得攜出辦公室。而其它公物,除非事先徵得督導之同意,不得隨意攜出辦公室。所有借出物品均應於實習結束時歸還。
- 所有指定之閱讀報告或專題報告,需在指定時間內完成。
- 學生應於實習結束前繳交實習成果報告,包括對實習過程、機構、督導之心得。
- 對於實習期間所閱讀之個案資料、接觸之個案應遵守保密原則及各項倫理規定。
- 實習期間,根據不同工作內容由機構內各負責工作人員擔任分別的督導。督導負責受理實習申請、審查、學校老師期中訪查、督導實習生各項作業(學校、機構)、期末成績。
- 機構提供每週一次一小時之個別督導。(會視實習狀況及時間調整)
- 學生若未能遵守以上之規定,本會得與校方聯絡,視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該學生之實習,且不給予實習成績。
一、評核方式
以繳交各項紀錄、報告以及參與機構服務、活動之情形等表現為評核參考。
二、評核項目
- 學習態度—學習動機、學習主動性、積極性
- 專業合作精神—對問題之關心、專業熱忱、敬業精神與團隊人員相處情形
- 專業知識與技術之運用—對專業理論及專業技術運用之能力
- 對機構政策與規定之瞭解與配合
- 報告口頭及書面內容、及是否按時繳交作業
- 出席情形
- 申請暑期實習之學校需於三月底前與本會聯繫,並正式以公文申請。本會於時限內回覆申請。
- 申請學期中實習之學校,應於每年三月底(上學期)及十一月底(下學期)前與本會聯繫,並正式以公文申請。本會於時限內回覆申請。
- 督導與學校實習老師應透過定期之聯繫會議,指導學生之實習,以加強理論與實務之印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