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時序整理:臺中同志空間受公權力壓迫一案
案情概況
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在2025年10月持搜索票,進入同志空間盤查與扣押;爾後,進入地方檢調、處於偵查不公開階段。然而2026年1月26至27日間,多家媒體突然出現大量報導,輔以照片、密錄影像等資料,部份媒體直接標註相關資料由警方提供,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。其中,有3個主要被論及的重點:
- 警方違反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45條及《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》第10條規定,偵查人員應恪遵並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,已造成媒體預斷,對當事人造成精神及經濟之重大損害。
- 警方選擇性辦案,用《刑法》第231條指控同志空間經營者為「性交易」,不僅不瞭解同志社群文化,更將成年雙方合意於非公開的性視為性交易;另違法釣魚,除了現場未有符合其聲稱的「性交易」外,亦將保險套、潤滑液等防疫物資視為查緝證據。
- 媒體為了吸引大眾目光,產出大量對同志、性的污名報導,如男上加男! 男警犧牲色相當臥底 破獲同志色情會館-民視新聞、警臥底「左右為男」逢甲交友會館抓同志非法色情-TVBS新聞、逢甲同志會館竟是淫窟 帥警察「脫到剩內褲」放蛇逮人-壹蘋新聞網

引發效應
社群媒體:多數皆在批判警方的選擇性辦案、毀壞臺灣同志平權進展,另再次掀起反同人士對同志社群的性別暴力。
- 警方此手法,令許多同志朋友們想起1998年的AG健身房事件(於下連結補充)。更讓多數朋友不敢置信的是,即使到了2026年仍會出現公權力再次壓迫同志空間權,讓平權倒退近30年的情況發生。
- 點出當前社會的最大問題,網路充斥匿名、負面情緒及性別暴力的言語,出現諸多貶抑同志的言語,像是「充滿甲甲」、「萬惡的屁眼怪物」、「這位警車開的是裝甲車嗎」、「太多因為想要更多快感的同志施用違法藥品再加上不安全措施、共用針頭,抓起來剛好,呵。」、「去死吧噁同」、「噁同都他媽的去死」。
基地發聲:此事件已嚴重迫害整個同志社群空間,也引起大眾對於同志族群的貶抑行為,此屬對於整個同志社群的迫害。
本會立即於2026年1月27日在社群媒體平台,聯合各友團公開發聲譴責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,以及警方欠缺性別敏感度。
- 聲明:譴責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欠缺多元性別敏感度—公開聲明稿
- 共同聲明團體(如時間序):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、社團法人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、社團法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、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、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、陽光酷兒中心、南方彩虹街6號、社團法人臺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。
而在本會在發出聲明後兩日,未獲得警方正式回應。因此本會即於2026年1月29日進行連署發聲。
- 連署:要求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停止違法侵害同志人權、即刻公開說明及回應共同連署書
- 截止至2026年2月11日晚上19:30,已達到2302份連署書,並累積了 716條留言,跨越領域包含個人、組織及公司和自媒體/Youtuber。
2026年2月2日,本會與在地夥伴及單位的協助下,與司改會共同和臺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進行會面。我們不僅多次強力表達聲明與訴求,更將每位連署者的意見傳遞給警方。
- 1個半月後,仍未接獲警方任何主動回應。
- 透過其他管道獲知,警方高層認為「本案程序無違法」、「歧視文字非局方提供」為由,沒有必要對外說明。
2026年4月13日清晨,會館老闆宣布因受到系統偏見與歧視的對待,甚至警方於偵察過程說出「我不反對你開這種店,就是不要開在我們西屯區。」的針對性語言,經不堪負荷後決定永久停業;本會便於2026年4月17日召開「抗議行政權淪為歧視工具:聲援Body Fresh生活會館」記者會。
- 記者會會後新聞稿全文
- 記者會全程直播檔(因工作人員現場誤移動到手機,導致畫面顛倒,建議使用手機橫置觀看)

公部門發聲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函請警政及法務單位。
各單位發聲文章彙整
維虹法律事務所 鄧傑委任律師 :受任負責人所涉妨害風化案件之偵查中辯護人,就媒體刊載該案件相關新聞聲明
社團法人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:【拒絕讓「天菜警」模糊焦點:當同志消費空間淪為執法表演的舞台】
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:拒絕將防疫物資犯罪化,捍衛性健康與社群人權
日本夥伴かしわ介紹文章:悲しい出来事。台中のゲイ施設摘発と、それを面白がる報道
QUEERASIANMUSEUM:酷亞博物館聲援聲明
媒體追蹤報導
- 2026年4月15日自由時報「台中同志會館關門!粉絲控警違法「釣魚」蒐證」。(基地備註:部份內容有誤,本案與建設局無關、本會已於會後新聞稿進行勘誤;另外,警方說法與現實不符)
- 2026年5月7日鏡人物(鏡週刊)「國際反恐同日前夕 台中同志會館案揭警方執法雙重標準:『不要開在我轄區』」。
目前進度
2026年4月17日,本會與20個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,提出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的具體要求,並預計正式函文和多個管道並行,要求臺中市政府高層需重視此案、並改變其系統偏見及歧視情形。此外,案件即將進入法院審理階段,當事人已經委由律師團隊協助,後續亦將視進度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細節。